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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护理人员招聘方案

时间:2017年07月19日 信息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: 加入收藏 】【 字体:

为加强我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,缓解护理人员紧缺的矛盾,经院办公会同意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,特制定本方案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:护理岗位30人。

二、报考资格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
2.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3.具有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;

4.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
1.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;

2.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;

3.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本县卫生系统在编、在岗人员;

(三)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:

1.专业、学历: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护理或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。

2.资质: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或参加2017年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各300分及以上。

3.年龄:30周岁以下,有工作经验或其他优秀条件可适当放宽,但年龄不超过32周岁。

4.热爱护理职业,医德医风高尚,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,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,思想进步,作风扎实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。

5.身高要求男性在165cm以上、女性在156cm以上。纠正视力在5.0以上。

6.品貌端庄,身体健康,反应敏捷。

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发布招聘通知

7月19日通过医院内网及门诊大厅发布《招聘方案通知》,时间一周;
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
1.报名方式: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,应聘人员需填写《浦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》一份;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报名,不接受委托报名;报名咨询电话0777-8218732;

2.报名时间:2017年7月20日-25日(正常上班时间);

3.报名地点:浦北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;

4.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: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护士执业证书或执业考试成绩单及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,上述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;

5.资格审查:2017年7月26日由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、护理部、党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进入招聘考试。

(三)招聘考试程序

招聘考试程序分理论知识考试、面试和技能操作三部分。

1.笔试时间和地点:定于2017年7月28日上午8:30-9:30,笔试地点在四楼学术厅,由护理部、科教科组织实施。如其他工作有冲突时,时间另行告知。

2.笔试内容:护理岗位笔试考试内容以《基础护理学》理论知识为主,分值100分。

3.考试结束后9:40开始进行面试,由领导小组成员对参加人员进行面试评分。

4.面试结束后护理人员由护理部组织进行护理技能操作考试。考官当场给予客观公正评分。技能操作为考试分值100分。

(四)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

应聘人员笔试成绩(占50%)、面试成绩(占20%)、技能操作成绩(占30%)合计成为考试总成绩。应聘人员总成绩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。

(五)体检和考察

1.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确定

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(总成绩相同的,以技能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排名;技能操作成绩也相同者,以有工作经历者优先),计算总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。

2.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,费用由个人自付。

3.因体检不合格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,医院可在应聘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。

4.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。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的情况。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,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,则取消其考察资格。

(六)公示和聘用

1.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按考生总成绩(由高至低)及体检、考察结果确定拟试岗人员名单。

2.拟试岗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,同时公布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。

四、待遇和管理

按规定约定试用期,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经院办公会确定聘用人员,并签订劳动合同。相关待遇参照《浦北县人民医院自聘人员有关规定》执行。

五、组织领导

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护理人员工作,成立浦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,招聘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科、护理部负责,不足人员由护理部、人力资源科抽调。

六、组织纪律

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进行。坚持报考条件、考试程序、考试结果“三公开”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,坚决杜绝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现象。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,一经发现,严肃处理,对参考人员取消考试录用资格。

监督电话:0777-8338725

七、本方案由浦北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。

 

人力资源科

2017年7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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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作者:佚名 编辑:cfz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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